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临沂市高新区韵皓金桂园3号楼2-201、-114室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23日10时至2023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临沂市高新区韵皓金桂园3号楼2-201、-114室房产。
拍卖标的介绍详见附件。
起拍价:5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法官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在建工程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移交时具体测量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六、注意事项
1、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房产的,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者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临沂市高新区韵皓金桂园3号楼2-201、-114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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