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江苏远航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南岳村的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至2023年10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远航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南岳村的资产等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
(元)
江苏远航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南岳村的资产
19296400
17000000
2000000
80000
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后,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三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追偿。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因淘宝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且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如未设立淘宝账户,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使用代理人淘宝账户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2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办理后,本院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书上传至淘宝后台,淘宝生成的成交确认书将认定委托人为竞买人,本院据此出具移权裁定书。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本院将按淘宝确认的竞买人出具移权裁定书。特此提醒。
江苏远航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南岳村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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