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明发城市广场G地块14栋26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安 徽 省 金 寨 县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与被执行人何符全、张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何符全、张丽名下的位于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明发城市广场G地块14号楼2602室房屋,经网络询价,已确定处置参考价,现经本院指定,已选定拍卖机构。并于2023年10月28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现依法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明发城市广场G地块14号楼2602室房产,备案建筑面积:114.78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起拍价:50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次,评估价:602403.6元。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含部分房屋内部装修,如门窗、墙面、地板、吊顶、灯、已固定在墙面的衣柜、橱柜等;
2、家电、燃具、家具等可移动、拆卸物品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
3、本次拍卖房屋目前被本案被执行人实际占用、居住,房屋腾退需要一定时间,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竞买人竞拍成交后,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本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所有人:何符全、张丽 拍卖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2023年11月16日10:00(延时的除外)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明发城市广场G地块14栋2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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