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星月绿洲小区负一层8栋260号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1日10时至2023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星月绿洲小区负一层8栋260号车位使用权。
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拍卖标的为车位使用权。根据《长沙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拍卖(转让),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的业主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现、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
议价:76000元,起拍价:6080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业主可参加竞买。如有意购买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与拍卖机构核实或自行至小区物业进行核实。如未符合拍卖条件恶意参拍的,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星月绿洲小区负一层8栋260号车位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