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曹英波所有的位于大安市临江街富祥嘉园1号楼1单元5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大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被执行人曹英波所有的位于大安市临江街富祥园1号楼1单元502室的拍卖公告
大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大安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大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坐落:一、被执行人曹英波所有的位于大安市临江街富祥嘉园1号楼1单元502室(产权证号:吉(2019)大安市不动产权第0014256号,不动产单元号:220882001301GB20152F52010026,房屋建筑面积:106.73平方米)详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面积
单位
备注
1
大安市临江街富祥嘉园1号楼1单元502室
106.73
㎡
起拍价:149422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确定时间,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应由原财产所有人(被执行人、担保人或其他权利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被执行人曹英波所有的位于大安市临江街富祥嘉园1号楼1单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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