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大道尚阳·香颂二期B037号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重要提示:1、买受人逾期缴纳尾款的,按买受人悔拍处理(参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等,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2、一切社会中介机构及拍卖页面链接的贷款、代办等服务机构均与本院无关。
3、本次拍卖标的为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与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目前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属按现状处置。后续如按政策可办理产权登记,竞得人应按照届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关税费。
4、本次拍卖的地下车库、停车位,应按交付时的现状(含现有车位标线、编号等)、规划用途合理使用,维护,不得擅自改变车库、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用于其他有损其功能(含防空功能等)的用途,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部分地下停车位属于该小区规划的人防地下室范围,竞得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使用、维护,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损坏相关人防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其人防功能,否则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另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等规定,人防工程范围的车位等空间,战时应依法服从政府的统一调配使用。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第二次拍卖)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大道尚阳·香颂二期B037号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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