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湖畔西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梦湖畔西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梦湖畔西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18804.28元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包1
 
 梦湖畔西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
 
 1418804.28
 
 1418804.28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梦湖畔西院项目位于经南八路以南,经南九路以北,经开第三十四大街以东,经开第三十五大街以西,共19栋住宅楼,1166户。
 
 (2)施工范围:依据图纸及甲方要求,对西院室外及室内、人防工程等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3)工期:第一批次交付区域,甲方通知施工后 30天完成第二批次交付区域,甲方通知施工后 30天完成。
 
 (4)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标识标牌的生产制作和安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其他说明:
 
 (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制。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截图或企业年报(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