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66号地下车库负1-A699(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月28日10:00起至2024年9月29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66号地下车库负1-A699。评估价:7.03万元;起拍价:4.921万元;保证金:0.70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1.标的物介绍:所在车库产权证号为渝(2017)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05383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31.15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其他,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11月20日。标的物位于所在车库-1层,有电梯。属普瑞花园小区,有物业管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2)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车库已办理了产权证,但标的物未办理单独的产权证,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请竞买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因办理产权证产生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注意。(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请竞买人注意。(4)标的物占有使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5)标的物车位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雍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66号地下车库负1-A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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