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法院关于鲁山县广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厂房内的细沙回收机一台(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7日10时至2024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细沙回收机一台
议价: 230000元 起拍价:230000元
保证金:20000元 加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例外)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非自然人的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久利拍卖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内容和立场不代表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去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五、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能否过户或者过户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并由竞买人承担,因已发现或者未发现的法律风险造成的影响成交问题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转回,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细沙回收机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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