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中山路(服装城南段饮服综合楼)办公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4)闽0703执恢231号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被执行人徐*娇名下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服装城南段饮服综合楼)办公用房【所有权证号:20081195、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00410号】建筑面积:256.89㎡,土地使用权面积:38.15㎡,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48-06-02,设计用途:办公用房,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份:1999年,总楼层:八层(无电梯),所处楼层:自然层第二层。
2、被执行人张*名下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中山路办公用房【所有权证号:0005948、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00408号】建筑面积:288.9㎡,土地使用权面积:42.91㎡,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终止日期:2048-06-02,设计用途:办公用房,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份:1999年,总楼层:七层(无电梯),所处楼层:自然层第二层。
起拍价:1398080元;保证金:139808元;增价幅度:6900元/次。
上述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的税费和各项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者未提前到法院办理,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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