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2-28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1月25日10:00至2025年1月2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龙州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登记在被执行人黄飞名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2-28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2-28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9)龙州县不动产权第0000193号]。起拍价:3 592 900元,保证金:700 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所有权人:黄飞。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拍卖不含厂房内设备及家具)
(1)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5:30-17:30。看样请提前一天预约。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该拍卖标的不含图片中的设备及家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经本院出具相关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对该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了解。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2-28号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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