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新村路99号-1层774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 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5日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4月8日 10时至 2025年4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 都 温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新村路99号-1层774号车位。
双方议价:45800元,起拍价:32060元;保证金:3300元;增价幅度:50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
(1)因拍卖财产未办理初始登记,本次拍卖财产成交后,需待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方能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垫付的依法应由开发商负担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还。
2.该车位所欠物业费及垃圾费,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相关单位核实,所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多个组织或个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4、本次拍卖以车位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和产权登记车位面积有差异,土地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5、拍卖车位办理交接时所需缴纳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土地面积补差款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新村路99号-1层774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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