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200号北辰三角洲奥城E5区2栋305(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醒: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6日10时至2025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200号北辰三角洲奥城E5区2栋305(权证号码20160002128,建筑面积135㎡)住宅房产一套,所在楼层为3楼,已装修。【详见“房屋情况调查表”栏】
二、拍卖价格:该拍卖标的物定向询价为人民币1709100元,起拍价为人民币1709100元,保证金150000元,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三、拍卖地点: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4/01),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政策(住房限购、农村宅基地等)的相关要求(可前往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进行竞买,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标的物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标的物保证金数额的,按照差额部分交纳。请于拍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本院确认许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才能参与竞买。
5、优先购买权人(租赁人、共有人等)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拍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6、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7、负责执行的法院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8、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200号北辰三角洲奥城E5区2栋305房产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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