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规划房产局(头屯河区规划监督局)专项法律服务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
公告性质: 单一来源采购 |
公告流水号: 201710053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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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房产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规划监督局)
专项法律服务费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房产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规划监督局)
二、采购项目内容:专项法律服务费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供应商为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卫星路499号秦郡大厦2-709。随着依法治区依法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我局在规划、房产管理工作中涉及法律事务日益增多,为保障我局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我局聘请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为我局提供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局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等法律顾问服务。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是我区政府入围的法律服务机构,并具有参与我区多起诉讼经历,现申请专项法律服务费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与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五、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采购中心提出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并阐明理由形成意见反馈),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991-3763363。
并同时抄送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3773153。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房产局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规划监督局)
2017年10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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