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2页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4页
第三章 合同 ……………………………………………………………………第21页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52页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52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52页
第七章 补充条款 ……………………………………………………………… 第83页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受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2.2工程概况:(详见清单、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招标范围:包含环境工程,园路铺装:铺装面积共计408m2;亲水驳岸:36m,亲水台阶驳岸:16m;园林景观:驳岸,刻字置石及成品木亭一座;绿化工程:乔灌木及花卉的种植;灌溉工程及电气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园林绿化管线、路灯照明等分项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招标控制价:738127.84元,。
2.6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竣工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上收费凭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优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0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层
联系人:袁金林
联系电话:18690633633 0991-2935660
联系邮箱:yuanjinlin@cntcitc.com.cn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1.1.1 |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新疆八钢 |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
本工程最高限价:738127.84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2 |
1.2.1 |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
3 |
1.2.2 |
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工程质量 |
合格 |
4 |
1.3.1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5 |
1.3.2 |
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6 |
1.4.1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7 |
1.5.1 |
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
8 |
1.5.3 |
联合体协 议 书 |
不需要 |
9 |
3.1 |
投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 |
4.1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或现金方式直接缴纳或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递交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出)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以电汇方式汇款:备注填写“(TC209H076)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 |
11 |
5.1 |
现 场
踏 勘 |
招标人组织招标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
招标答疑 |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 |
12 |
6.11.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一正、两副;
经济标(excel格式)2份,一正、两副。
另附:U盘1份,密封在经济标封袋中,经济标以电子版为且准严格按照清单格式(序号顺序,页码,表头等)不得更改变动或删除,如若打不开或无法识别作为废标处理。
中标人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交招标人备案(具体数量另行通知)
封袋表面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报价单;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此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装订要求:分册装订;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3 |
6.15.1 |
投标文件递交 |
见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内容 |
14 |
7.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见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内容 |
15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 |
16 |
12.3.1 |
履约担保金额 |
无 |
17 |
|
开标资格审查内容 |
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若为提供资料不齐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18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4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
分 组 □ 技术组 /人,经济组 /人。
不分组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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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见技术规范 |
20 |
|
付款方式 |
详见合同 |
备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0%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招标文件及清单以盖章后的纸质版为准。
3、前附表是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概括,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前附表为准。 |
1、总 则
1.1、工程概况
1.1.1、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列清。
1.2、招标范围
1.2.1、本工程招标范围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列清,投标人除非接到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招标范围。
1.2.2、本工程工期要求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列清。
1.2.3 本工程质量标准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列清。
1.3、工程资金
1.3.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列清。
1.3.2、本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列清。
1.3.3、本工程的部分资金用于合同范围内合格下的支付。
1.4、招标方式及备案
1.4.1、本工程招标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列清。
1.4.2、本工程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备案。
1.5、合格投标人
1.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列清。
1.5.2、本工程联合体协议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执行。
1.5.4、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
2.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工程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
2.1.3、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2.1.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废标”、“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招标文件澄清
2.2.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及时送至所有投标人,否则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2.3、招标文件修改
2.3.1、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
2.4、所有招标文件补充都将及时备案。
2.5、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2.5.2、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2.5.3、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5.4、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编制。
2.5.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2.6、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无论任何原因都不退还。
3、投标报价
3.1、本工程投标计价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列清。
3.2、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3、投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企业定额及当地市场因素及工程特点等报出综合单价。
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3.5、每一工程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视为废标。
3.6、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细目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价格之中。
3.7、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或漏项,在答疑前必须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清单无误或无漏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不予调整(由于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的增减按实际调整),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调整的情况除外。
暂列金额由招标单位在招标答疑会时明确,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如若未进入投标总报价中或未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进入总报价均按废标处理。(暂列金额是发包人为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归发包人所有,未发生支出发包人应从工程决算中扣回)。
3.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9、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3.10、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11、措施项目费的内容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计价方式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采用以“项”为单位的方式报价;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2、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3.12.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3.1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和更改。
3.12.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3.13、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4、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4、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缴纳。
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4.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2.4、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4.3、未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招标人将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返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写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的证明
(2) 投标保证金利息声明函
(3) 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本条仅对中标人适用)
5、招标答疑及现场踏勘
5.1、投标人将按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现场踏勘和提出答疑,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2、投标人将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3、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认真核对,如有异议,应在招标答疑中书面提出。否则,造成风险因素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答疑所产生的问题和答复,招标人将在收到答疑文件48小时内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送至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构成
6.2、商务标内容
6.2.1、投标承诺书(一)、(二)
6.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4、投标人概况
6.2.5、项目负责人简历
6.2.6、项目管理人员
6.3、技术标内容
6.3.1、施工组织设计
6.3.1.1投标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报的施工机械、人员、材料必须详细属实并满足施工工期的需要。
6.3.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
(1) 全面性;
(2) 可行性;
(3) 针对性;
(4) 先进性;
(5) 强制性;
(6) 承诺。
6.4、经济标内容(以造价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4.1、总说明;
6.4.2、投标报价汇总表;
6.4.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6.4.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6.4.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6.4.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9.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6.4.9.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6.4.9.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6.4.9.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6.4.9.5、暂列金额明细表;
6.4.10、计日工表;
6.4.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4.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6.4.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建筑工程);
6.4.14、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装修工程);
6.4.1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安装工程)
6.4.16、主要材料价格表;
6.4.1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6.5、投标文件纸张要求
6.5.1、商务标和经济标应采用A4打印纸。
6.5.2、技术标必须采用A4打印纸。但技术标中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必须采用A3打印纸。
6.6、投标文件书写要求
6.6.1、商务标和经济标可采用碳素墨水或打印方式书写,但建议投标人最好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6.6.2、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6.7、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6.7.1、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7.2、商务标和经济标应按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6.8、 投标文件字体要求
6.8.1、商务标和经济标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6.8.2、技术标字体必须一律采用三号宋体字,且不得有任何修饰。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
6.9、投标文件封面要求
6.9.1、商务标、经济标封面宜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
6.9.2、技术标封面必须采用A4空白打印纸。
6.10、投标文件目录要求
6.10.1、为便于评审,商务标目录宜按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
6.10.2、技术标中不得出现页眉、页脚、目录及页码标示。
6.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 份数。
6.11.2、商务标、经济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11.3、商务标、经济标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6.11.4、技术标封面、正文不得加盖任何反映投标人身份的章。
6.11.5、投标总价单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造价人员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6.1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但技术标、经济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6.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6.14.1、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报价单”字样,即“商务标”封袋、“技术标”封袋、“经济标”封袋、“投标报价单”封袋。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14.2、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14.3、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
6.14.4、投标总价单除在经济标中封装还需另外在一个密封袋里。
6.15、投标文件递交
6.15.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后注明时间,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评审。
6.15.2、招标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6.16、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6.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6.16.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同样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并且密封袋上应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6.16.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6.17、投标文件澄清
6.17.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6.18、投标文件格式
6.18.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6.18.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招标工程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列清。
7.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一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中格式一致)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件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人。(建造师需要到场)。
满足本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否则为无效投标人。无效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注:有效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正本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8、评标办法
8.1、评标前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进行下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标 准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 |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3 |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3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
4 |
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能按合同约定履约,重合同守信誉。 |
5 |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竣工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同类业绩不少于1项 [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不接受联合体 |
注:1、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8.1、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8.2、技术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按照《技术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技术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条款号 |
标准 |
1 |
6.3 |
技术标必须提供。 |
2 |
6.5.2 |
技术标必须采用A4打印纸,但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必须采用A3打印纸。 |
3 |
6.6.2 |
技术标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书写。 |
4 |
6.7.1 |
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和经济标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
5 |
6.8.2 |
技术标字体必须一律采用三号宋体字且不得有任何修饰,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 |
6 |
6.9.2 |
技术标封面必须采用A4空白打印纸封面。 |
7 |
6.10.2 |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页眉、页脚、目录及页码标示。 |
8 |
6.11.2 |
技术标不能出现“正本”或“副本”字样。 |
9 |
6.11.4 |
技术标封面、正文不得加盖任何反映投标人身份的章。 |
10 |
6.3.2 |
技术标采用 “白皮书”格式编制本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
11 |
6.13 |
技术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
备注:如果技术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技术标评审标准
项目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技术标
100分
(暗标) |
全面性
18分 |
0~3 |
施工方法先进得3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合理得3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措施得力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文明施工措施可信度高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施工总进度计划合理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平面布置合理得3分(附图),否则酌情扣分 |
可行性
16分 |
0~4 |
涉及主要内容齐全措施计划详尽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4 |
流水段的划分合理得4分,一般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流水作业的合理性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各项交叉作业切合实际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0~2 |
机具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针对性
17分 |
0~4 |
涉及重点内容突出得4分、尚可得2分,一般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工程项目的质保体系健全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0~2 |
安保体系健全有效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创优措施切实可行得3分,尚可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3 |
工程的安全措施得力3分,一般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
0~2 |
文明施工措施得力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先进性
15分 |
0~6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0~5 |
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提案者得5分,方案尚可得3分,一般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
0~4 |
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得2分、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强制性
6分 |
0~4 |
制定了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措施可行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2 |
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承诺
10分 |
0~6 |
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且措施可行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承诺2小时内响应,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0~4 |
承诺达到优质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达不到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业绩
18分 |
1~8 |
企业完成过的近三年业绩不少于2项,2项得1分,2项以上有1项加1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
1~10 |
项目负责人完成的近三年业绩不少于1项,1项得1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注:1、各评委应认真了解本招标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技术标评审标准满分为100分,权重占总分50%。
8.4、商务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商务标按照《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商务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条款号 |
标准 |
1 |
1.2.2 |
投标承诺书中所报工期、质量标准必须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2 |
6.2.1 |
投标承诺书(一)、(二)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 |
3 |
6.2.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 |
4 |
6.2.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
5 |
6.2.6 |
项目负责人简历必须提供。 |
6 |
6.2.7 |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提供。 |
7 |
6.11.2 |
商务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备注:如果商务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8.5、经济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经济标按照《经济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经济标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条款号 |
标 准 |
1 |
3.5 |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2 |
6.4.1 |
投标总价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要求造价人员盖造价员专用章。 |
3 |
6.5.1 |
经济标应采用A4打印纸。 |
4 |
6.11.2 |
经济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5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
6 |
|
主要材料价格表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特别明显的笔误可以进一步问询投标人) |
7 |
8.8 |
本工程规费、税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按后附的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定填报) |
9 |
2.5.2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再次重申:
如果经济标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 |
8.7、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通过上述评审后,造成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8.8、经济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总价应按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为准。
(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
(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应按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合计金额为准。
(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如不一致,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本工程规费:规费、税金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后附的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费率填写和计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应按下列规定填报: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不得变动和更改,且必须做单价分析,否则按相应扣减评分。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和更改,如擅自变动和更改按废标处理。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
(8)、投标报价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9)、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0)、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和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澄清和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1)、评标委员依据综合单价分析表等资料进行详细评审,并请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和解释,据此分析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12)、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认定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果出现分歧,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对该投标报价中存在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解释和确认,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不合理,则投标人经济标为零分。
(13)、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经济标按照下述经济标评标方法进行评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N家时,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注:上述情况中去掉的投标报价仍是有效报价,只是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5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0.5。
经济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5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9、定标原则
9.1、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标方法以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从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中标人。
9.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资格审查及开标程序
10.1、标前会
10.1.1、标前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参加。
10.1.2、招标人在标前会上确定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
开标会主持人负责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会程序主持招标会。
招标会记录人负责对整个招标会情况进行记录。
唱标人负责宣读投标文件的工期、质量以及投标报价等内容。
10.2.、商务标、经济标开标
10.2.1、请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监督人查验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10.2.2、开标会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10.2.3、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书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10.2.4、开标会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督人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标志进行核查。
10.2.5、开标会主持人征求投标人有无书面补充材料,但是对报价、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更改的无效。
10.2.6、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商务标、经济标,宣布投标承诺书中的工期、质量以及投标报价;
10.2.7、开标完毕,投标人退场。
10.3、评标准备会
10.3.1、评标准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参加并且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一份招标文件和一套施工图纸。
10.3.2、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宣布中标人等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则与其他评标专家的权利相同。
10.3.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时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10.4、资格审查
10.4.1、由评标委员按8.1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
10.5、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依次对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进行评标。
10.8、宣布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宣布中标候选人,并请投标人签字确认最终结果。
11、投标有效期
11.1、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招标人将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2.1、授予合同
12.1.1、招标人自收到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通知其它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
12.2、合同签订及进场要求
12.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2.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应将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12.2.3、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后3日内必须安排施工机械、人员、材料等进场,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12.3、履约担保
12.3.1、中标人评标结果宣布后3日历日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必须是现金或转帐支票。如不按时到位,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后续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进补上。
12.3.2、若中标人未按12.3.1条款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3.3、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将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 同
甲方: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
二○一九年 月 日
1定义
本合同下列述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书中载明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1.3“服务”指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1.4“甲方”指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1.5“乙方”指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2.1 本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文件。
2.4 招标文件。
2.5其他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上述优先次序确定。
3研制依据
本合同研发依据为: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 ”,技术要求之外增加的功能和工作量,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标的
本项目主要任务见第二册第六章“ 采购项目任务书”项目技术要求。
合同标的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2) 。
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
交货地点:
6合同质保期
6.1 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为设备最终验收之日起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设计或质量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乙方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5%。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
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提交:
1)银行保函
由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其省、直辖市级分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
7.4 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且通过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8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8.1 合同价款:
8.1.1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为: 人民币,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做调整。
8.2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
本合同项下全部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支付分为三个节点:
1) 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支付全部货款的60%;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8.3 合同价款只涉及人民币,若需引进,所需外汇由乙方自行解决。合同总价款不因外汇兑换比率变化而变化。
9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9.1.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
9.1.2 有权对乙方的研制进展情况、质量保证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1.3组织验收测试和评审;
9.1.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9.1.5负责对产品功能和外部接口进行解释和确认。
9.2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9.2.1 乙方除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外,还需要依据本招标文件项目任务书实施:
9.2.2 乙方还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1) 技术设计文档的保证;
2) 提供质保期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包括售后服务的质量,质保期限,质保期限内的最短响应时间;
3) 对甲方在本项目进行联合调试时进行技术指导与协助;
4) 提供技术培训;
5) 对甲方指定安装地点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6) 严格按照合同及任务需求的要求,保质、保量并按时地提供;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提高伴随服务的质量;
7) 该项目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研发基础之上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再创造)向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合作开发等)。
8) 不向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该项目的技术资料、研发资料,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其余乙方自行承诺;
9)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主要负责人,更改项目组主要负责人须经甲方同意。
10验收与交付
10.1评审验收: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技术协议》要求验收,卖方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测试报告。设备验收在用户现场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货物数量(按出厂清单)、外观质量、规格参数、设备精度、附件和技术文件资料等内容。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双方技术协议后,由卖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两周内组织验收评审会。
10.2 最终交付:
1)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内所有产品及备件;
2)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与本次项目实施相关的技术文档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设计方案、设备使用说明文件、设备维护保养说明文件、设备测试方案与测试报告、实验室流水维护流程说明文件等。上述文档数量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要求四套的正式打印、装订正规的文本(加盖公章),同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提交两套电子版文档资料(Word、Excel、PDF、Dwg格式)。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应标有“非密”或“公开”标识。
3) 乙方完成全部移交工作并经过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出具移交证书。
11技术服务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1.1 质保期内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接用户反馈信息 小时内答复或派出维修人员,一般问题 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一周内解决。
乙方需提供所有设备的主要配件、损耗件及相关生产企业的变动信息及产品升级的技术支持。产品在保质期内,由于厂家产品的质量问题,使产品不能正常运行及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
乙方在质保期内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价格应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1.2质保期过后服务:乙方应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提供产品的终生技术支持。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产品相关技术咨询,提供产品升级改造技术支持,提供产品配件细报和市场报价(此报价不含在投标总价中),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的变动信息。
11.3 培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不定期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 次,每次时间不少于 。本合同执行完后,若甲方有培训需求,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甲方按实时培训行情支付乙方培训费。
12成果约定
在合同执行期间产生的所有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乙方对技术成果的发表或转让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合同资料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以下内容均需包含电子版与纸质版):
1) 安装和调试所采用的规范、标准目录清单;
3) 所有设备的操作说明文件,包括操作流程、维护流程及操作安全注意事项等;
4) 维护流程和实验室流水规范作业指导书;
5) 所有设备的性能测试大纲和测试报告;
6) 包装、运输文件
7) 安装、调试说明书
8) 加工、外购件产品清单
9) 产品维修工具清单
10) 产品备件备品清单
1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14合同的变更与纠纷
14.1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达成协议时,按达成的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时,原合同仍然有效。
14.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确认签字之日起生效。
14.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要经合法认定)致使合同部分、全部不可能或不必要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
14.4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履行协议。
14.5 调解无效时,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按仲裁结果执行。
15违约责任
15.1由于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或系统、软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15.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即对项目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的,收取乙方合同价5%金额作为违约金,并责令乙方整改和自行履行该部分服务;如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能整改和自行履行该部分服务,甲方将视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并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该部分服务,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15.3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乙方又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增派人员的,每延迟一天扣除乙方合同款 元。
15.4 乙方承诺的用于项目的试验、检测仪器及相关设施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接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改正,处乙方合同价1%的违约金。
15.5如果发生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处乙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的违约罚金。
15.6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项目负责人需保证每月 天以上驻场期限,如项目负责人有未批准的缺勤,甲方将对此予以处罚,罚款金额每天 元;与相关系统联调期间,需根据甲方需求保证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工作时间,在甲方提出要求后4天内到场,每迟到一天处罚金 元;所有罚金从当次付款中扣除。
15.7乙方在现场施工期间需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拟定现场施工计划,且计划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才能实施。若在现场施工期间,甲方有观测等其他临时任务,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在场人员必须配合。若有不服从现场协调的情况,甲方可按情节给予 元/次的罚款,且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6风险责任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诸如严重的自然灾害、村民阻挠施工和灾难、战争(不论是否宣战)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
16.3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4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但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调整本合同价格。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
17其他
1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持肆份。
17.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协商解决,协商取得一致时,将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发票台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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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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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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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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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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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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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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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住所: |
邮编: |
邮编: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联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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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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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日期: |
日期: |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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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1.1、招标范围为:根据图纸和清单内容编制。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 务 标 格 式
商务标封面示例
正本
投标文件商务标
招标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编制时间:×年×月×日
商务标目录
1、投标承诺书(一)、(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概况
5、项目负责人简历
6、项目管理人员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商务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投标承诺书(一)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招标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经济标中所报投标价格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
工程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
质量等级:
4、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
5、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二)
招标人:
如果我方中标,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
|
职称及编号 |
|
注册证书编号 |
|
安全资格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资质等级:
3、投标人地址:
4、经营范围:
5、投标人自我介绍:
项目负责人简历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安全资格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
2、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程经历应按下表提供。
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程经历一览表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 |
备注 |
|
|
|
|
|
|
3、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应附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认为需要配备的关键人员
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附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其他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证金现金密封包等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公司到账信息为准)
技术标投标格式(白皮书)
(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白皮书目录
1.全面性
1.1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方案;
1.2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
1.3质量、工期、安全措施方案;
1.4文明施工措施;
1.5施工总进度计划(附图);
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
2.可行性
2.1施工措施及计划;
2.2施工现场流水段的划分;
2.3施工现场流水作业;
2.4施工现场交叉作业;
2.5施工现场机具配置和布置;
3.针对性
3.1施工的重点和关键部位处理
3.2质保体系;
3.3安保体系;
3.4创优措施;
3.5安全措施;
3.6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
4.先进性
4.1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4.2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的方案;
4.3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前提下体现施工的先进性措施。
5.强制性
5.1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
5.2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保证措施
6.承诺
6.1保修承诺和违约经济处罚承诺;
6.2工程质量争优承诺及保证质量措施。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 济 标 格 式
经济标封面示例
正本
投标文件经济标
招标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编制时间:×年×月×日
经济标投标格式
目录
6.4、经济标内容
6.4.1、总说明;
6.4.2、投标报价汇总表;
6.4.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6.4.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6.4.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6.4.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9.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6.4.9.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6.4.9.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6.4.9.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6.4.9.5、暂列金额明细表;
6.4.10、计日工表;
6.4.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4.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6.4.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建筑工程);
6.4.14、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装修工程);
6.4.1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安装工程)
6.4.16、主要材料价格表;
6.4.1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1.投标人编制经济标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附件“纸质版工程量清单”填列,并不得改动表中的任何地方,包括(序号顺序,页码,表头等)不得更改变动或删除,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2. 若以下格式或内容与“纸质版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纸质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 标 报 价 单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造价员专用章):
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供唱标时使用。
附表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工程概况
投标报价包括范围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附表2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 施工费 |
规费 |
|
|
|
|
|
|
合计 |
|
|
|
|
附表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 施工费 |
规费
|
|
|
|
|
|
|
合计 |
|
|
|
|
附表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暂估价 |
人工费 |
机械费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 |
……… |
|
|
|
|
2 |
措施项目 |
|
|
|
|
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
3 |
其他项目 |
|
|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
|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
|
3.3 |
其中:计日工 |
|
|
|
|
3.4 |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
|
|
|
4 |
规费 |
|
|
|
|
5 |
税金 |
|
|
|
|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
|
|
|
|
附表5.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
暂估价 |
|
|
|
|
|
|
|
|
|
合计 |
|
|
注:为计取规费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附表5.2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
暂估价 |
|
|
|
|
|
|
|
|
|
合计 |
|
|
注:为计取规费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附表5.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
暂估价 |
|
|
|
|
|
|
|
|
|
合计 |
|
|
注:为计取规费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附表6.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
|
|
1.1 |
|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费 |
同上 |
|
|
1.2 |
|
临时设施费 |
同上 |
|
|
2 |
|
冬雨季施工费 |
同上 |
|
|
3 |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同上 |
|
|
4 |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同上 |
|
|
5 |
|
检验实验费 |
同上 |
|
|
6 |
|
二次搬运费 |
同上 |
|
|
7 |
|
远征工程费 |
同上 |
|
|
8 |
|
特殊地区增加费 |
同上 |
|
|
9 |
|
夜间施工费 |
同上 |
|
|
10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
|
11 |
|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
|
|
|
12 |
|
配合费(采用平行发包时用) |
|
|
|
13 |
|
其他费用 |
|
|
|
合计 |
|
注:1. “计价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 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表“4.12措施项目报价组成分析表”中列明施工方案出处及计算方法。
附表6.2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装修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1.1 |
|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费
(不可竞争性费用) |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可计量措施费中人工费 |
|
|
1.2 |
|
临时设施费 |
同上 |
|
|
2 |
|
冬雨季施工费 |
同上 |
|
|
3 |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同上 |
|
|
4 |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同上 |
|
|
5 |
|
检验实验费 |
同上 |
|
|
6 |
|
二次搬运费 |
同上 |
|
|
7 |
|
远征工程费 |
同上 |
|
|
8 |
|
特殊地区增加费 |
同上 |
|
|
9 |
|
夜间施工费 |
同上 |
|
|
10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同上 |
|
|
11 |
|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
|
|
|
|
|
……… |
|
|
|
12 |
|
配合费(采用平行发包时用) |
|
|
|
13 |
|
其他费用 |
|
|
|
合计 |
|
|
|
注:1. “计价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 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表“4.12措施项目报价组成分析表”中列明施工方案出处及计算方法。
附表6.3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1.1 |
|
临时设施费 |
同上 |
|
|
2 |
|
冬雨季施工费 |
同上 |
|
|
3 |
|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 |
同上 |
|
|
4 |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同上 |
|
|
5 |
|
检验实验费 |
同上 |
|
|
6 |
|
二次搬运费 |
同上 |
|
|
7 |
|
远征工程费 |
同上 |
|
|
8 |
|
特殊地区增加费 |
同上 |
|
|
9 |
|
夜间施工费 |
同上 |
|
|
10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同上 |
|
|
11 |
|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
|
|
|
|
|
……… |
|
|
|
12 |
|
配合费(采用平行发包时用) |
|
|
|
13 |
|
其他费用 |
|
|
|
合计 |
|
|
|
注:1. “计价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 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表“4.12措施项目报价组成分析表”中列明施工方案出处及计算方法。
附表7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
2 |
暂估价 |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明细详见材料暂估价表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明细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
3 |
计日工 |
|
明细详见计日工表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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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详见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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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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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附表7.1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列金额
(元) |
备注 |
1 |
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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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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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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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列金额项目部分如不能详列明细,也可只列暂列金额项目总金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附表7.2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
号 |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暂估单价
(元) |
暂估合价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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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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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
2. 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附表7.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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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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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按招标方式将专业工程(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单独设计的工艺性较强的专业工程)计入工程造价。
2.暂估价(综合暂估价,包括:管理费、利润等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3.备注栏中应当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是否采用分包做出说明,采用分包方式的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
附表7.4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一 |
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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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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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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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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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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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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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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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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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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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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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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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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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施工机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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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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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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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
|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
注:1. 此表暂定项目、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
2. 投标时,子目和数量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附表7.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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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合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写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附表8.1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1.2 |
社会保障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 |
|
|
|
(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4) |
生育保险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1.4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可计量措施机械费 |
|
|
|
1.5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 |
|
|
|
合 计 |
|
附表8.2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装修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2 |
社会保障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 |
|
|
|
(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4) |
生育保险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4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5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 |
|
|
|
合 计 |
|
附表8.3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安装工程)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金+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
|
1.1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2 |
社会保障费 |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费 |
|
|
|
(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2) |
失业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3) |
医疗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4) |
生育保险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5) |
工伤保险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3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4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金 |
分部分项人工费+可计量措施人工费 |
|
|
|
1.5 |
大型机械检测检验费 |
|
|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 |
|
|
|
合 计 |
|
附表9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页 共 页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等
特殊要求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
(元) |
产地 |
厂家品牌 |
等级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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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补充条款
投标保证金利息声明函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为 元,我公司决定放弃(放弃、不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特此说明。
公司名称:
开户行全称:
帐 号: (汇出账号一致)
行 号:
联系人姓名电话:
投标单位: (公章)
日 期:
开发票信息明细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附:电汇凭证复印件(清晰可辨)
备注:本表填写后盖章+电汇凭证,随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单)一同密封上交。
授权委托书
我公司(中标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并为中标单位,(代缴服务费姓名)为我公司员工,现委托(代缴服务费姓名)为本公司代理人,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中标事宜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无关,特此授权。
中标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由个人代公司缴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上格式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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