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震局前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前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地震局前兆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其中,第一包:人民币:16万元(壹拾陆万元整);第二包:4万元(肆万元整)
3、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前兆专业设备-磁通门磁力仪 |
1 |
套 |
测量范围:不小于65000nT,动态范围:不小于正负2500nT,仪器噪声:不大于0.03nT,采样率:1Hz,背景磁场补偿:按指令自动补偿,零场温漂:不大于0.5nT/度,数据存储:不小于30天,数据通信:网络接口,采集器到主机数据线长:不小于30米。具有内置“十五”前兆网络协议功能,能够直接接入地磁台网 |
2 |
前兆专业设备-标准质子旋进磁力仪 |
1 |
套 |
灵敏度:0.15nT(1秒采样率);0.05nT(4秒 采样率)
分辨率:0.01nT
绝对精度: 0.2nT
测量范围:20000到120000nT
梯度容差:>7000nT/m
采样间隔: 3秒至60 秒可选
温飘: 0.0025nT/°C(环境温度为0到-40°C); 0.0018nT/°C(环境温度为0到+50°C)
工作温度:-40℃—+50℃
内置电池:12V |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格要求:
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不得分包和转包。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7日,10:00-18:00(北京时间),前往新疆地震局1014办公室或将投标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76674970@qq.com邮箱。
6、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年10月28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响应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报价单、承诺函。以上证件提供两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联系人:裴亮
联系电话:0991-3818637
邮箱:276674970@qq.com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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