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公安北辰分局2021年实验室维保及人员信息人员采集系统维保 (项目编号:2021-TDSR-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北辰分局2021年实验室维保及人员信息人员采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TDSR-045 项目名称:公安北辰分局2021年实验室维保及人员信息人员采集系统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0 | 60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为准。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到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方式:(1)现场获取;(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万科花园新城西区杜香苑2-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万科花园新城西区杜香苑2-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11号   联系方式:022-26816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联系方式:022-58105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   电 话:022-5810528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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