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27日上午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标的物:巡洋舰(号牌新A86A58),以实物现状为准。
双方议价:300000元
起拍价:256500元
保证金:5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间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1、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提醒:1、违章和年检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或到相关部门查询。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买受人负责补办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车辆停放于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过户、档案、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及相关部门,请竞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竞买。我院和辅助机构对其中风险不承担责任。3、拍卖对象的范围以竞买公告、评估报告为准;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5日前缴纳。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硕县支行,账号:6228402506045691863)。变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 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人:赵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309961829
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