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陕西省子洲县财政局家属院1号楼4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书号:子房权证双字第00002265号)房产的公告
温馨提示: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三、对于司法网络拍卖的房产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的,竟买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自行向房产当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政策。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5日10时起至2022年7月16日10时止在子洲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张渊所有的位于子洲县财政局家属院1号楼4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书号:子房权证双字第00002265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88.6㎡,建筑物总层数为5层,房屋所在层数为1层,朝向南北,三室二厅一卫,无电梯,规划用途为住宅用房,具体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453273元,保证金:4万元,增加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二、竞买人应具备购房资格,如不具备购房资格,不得竞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该房产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系集资建房,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交纳税收。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成交后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县支行,户名:子洲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260404010400080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2-722404372318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2-72225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