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1)冀10执恢56号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6/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永清县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永清县万和世家小区5号楼(包括72套房屋、72套地下室)的所有权,及永清县万和世家小区72个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价6599.24万元,整体拍卖起拍价5939.316万元,保证金593.9316万元,增价幅度29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拍卖财产未进行产权登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所需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账号:13050170180800000737-63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16-2609178
法院咨询电话:0316-260919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