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5日10时至2022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6)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莲湖南路金港湾3号楼1幢4单元4-4-1号房屋。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物理现状、法律现状)拍卖,竞买人可申请实地查勘,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28.72万元; 起拍价:20.104万元; 保证金:3万元;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预约看样请编辑标的名称+看样人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18282010305,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18282010305、400-999-8092。
三、标的情况:房屋建筑面积约:85.72㎡,房屋用途:住宅,本次拍卖房屋目前未达到交付条件,附属工程未完工,尚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可办理网签)。拍卖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请有意参与竞买的买受人务必于开拍前前往标的物处了解房屋现状,一旦参与竞买本院皆视为买受人对该标的物情况完全了解。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如标的物涉及水、电、气、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款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市嘉陵区支行;账号:9558852315002265063并备注“执行案号【(2022)川1304执恢313号】余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自动生成的导航图不作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具体坐落地址,请各竞买人以实物看样地址为准。如因网络平台上自动生成的导航图造成竞买人误解,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看样、贷款电话:400-999-8092
本院地址: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41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