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法院关于泸西县中枢镇文秀路半山壹品3单元17A1号商品房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至2022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2,户名:泸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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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泸西县中枢镇文秀路半山壹品3单元17A1号商品房一套[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4373号],所有权人:云南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建筑面积149.09平方米。起拍价591142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该套房屋除建筑面积外,开发商额外赠送23平方米使用面积。赠送面积多为无顶棚露台且或分布有大量其他楼层的卫生间通风管及厨房排烟管,露台为楼下业主的屋顶。赠送面积使用过程中需考虑对楼下业主的影响,后期如要改造并投入使用,需自行投入资金成本,且需征得物业及相关业主同意。本次拍卖中,人民法院对于赠送面积及赠送面积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等权属,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或自行与开发商联系咨询。)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联系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14时至15时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月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费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西九华路支行,账号:95588525070000425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6621186、0873-6651355(王)
举报监督电话:0873-6632252
联系地址:(泸西县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中段
泸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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