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就灭菌无纺布(第二次)、医用气体(第二次)进行谈判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0675-234JOC003827 
2、项目名称: 灭菌无纺布(第二次)、医用气体(第二次) 
| 包号  | 名称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 
| 2  | 灭菌无纺布  | 15  | 
 
| 包号  | 名称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 
| 3  | 医用气体  | 3年  | 30  |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  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和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医疗设备类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公司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产品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无需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规定。 
第三包: 
通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  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六)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投标人提供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无需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规定。 
特殊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医用氧(气态)《药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由第三方运输单位承运单位,则应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和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9时至2023年12月4日17时每天9:00—11:00,13: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谈判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昕、谢影 
电话:025-84795965传真:025-8479598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邮编:2100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南京市儿童医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025-5286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