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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天宫殿街道锦橙路28号10幢8-4的房屋及部分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434847】号 发布时间:2024/10/16 6:02:45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重庆
所属行业: 办公设备
内容: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天宫殿街道锦橙路28号10幢8-4的房屋及部分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1月4日10:00时起至2024年11月5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天宫殿街道锦橙路28号10幢8-4的房屋及部分家具家电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产权证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9字第009338号。建筑面积:116.26㎡,套内面积:104.25㎡,用途:成套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55年5月31日止。目前使用状况:他人占用。部分家具家电详细情况见附件《评估报告》。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142.827万元,起拍价:79.9831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润拍卖公司安排);看样预约: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3250625或关注“重庆中润拍卖”微信小程序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的,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述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有权依法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本次拍卖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室内固定装修、室内部分可移动家具家电及为房屋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相应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2.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3.据物业描述,截止2024年9月,该标的物欠物管费295.2元(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6.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甚至因此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7.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9.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收益金、出让金、大修基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10.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1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1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4.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拍卖。

15.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6237)。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325062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电话:023-44598065(滕法官)

法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44564110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

市高院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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