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3985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车牌号为辽CD981G奥迪牌黑色小型轿车一辆(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423140元,起拍价:29619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联系方式:本院已委托鞍山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安排)。鞍山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15842275999(王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该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车辆登记证和机动车行驶证、车钥匙都有,车辆颜色为黑色,该车违法未处理,预期未检验、查封。拍卖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违章扣分、罚款等情况不详。具体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该标的物如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罚款、扣分记录、年检、车辆报废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铁东支行,账号:07040210380019442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及辅助机构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为全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物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可提供贷款购买。咨询电话:0411-83718881、15641130007提示:谨防假冒。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鞍山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842275999(王先生)
监督电话:0412-2696129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