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合川区南办处望鹿街125号负2层车库负2-78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9622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09月22日10时至2025年09月23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0,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合川区南办处望鹿街125号负2-78车位。
1.标的物介绍:本次拍卖标的物标的物所在小区是“鱼城江南”,所在建筑物为地下车库,建成时间约为2015年,钢混结构,位于负2层,建筑面积为36.3平方米,层高约3.8米,设有出入口2个,目前闲置。房屋用途: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9年07月20日。其他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2.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
(2)标的物已办理大证:渝(2016)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96225号,可分割办理独立产权证,办理的流程、费用等相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分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因办理产权证产生的相关费用,请竞买人注意。
(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请竞买人注意。本次拍卖中,本小区业主享有对拍卖车位的优先购买权,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所在小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等)。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小区业主也可作为一般竞买人参与竞价。
(4)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物业、水、电等费用的欠费情况,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3-65959445。
评估价:6万元,起拍价:4.2万元,保证金:0.42万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致电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人工预约,联系方式:023-65959445。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南新支行;账号:1628090120010001786138259)。
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
1、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
1、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及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卖成功后,执行部门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
5、若拍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鼎燊科技有限公司 023-65959445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291510 谭法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64291329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牌坊路8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合川区南办处望鹿街125号负2层车库负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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