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山路2号负1号负1-021(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6月27日10时起(变卖期60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山路2号负1号负1-021
评估价:65000元,起拍价:36400元,保证金:36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1、标的物信息:标的所在小区名为“恒泰悦府”,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车位,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32.17㎡,套内面积12.19㎡,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6年04月13日。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2、拍卖范围:产权证载明的范围。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
3、郑重提醒:请有意购买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再决定是否购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山路2号负1号负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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