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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小康路6号河湟雅居1号楼3单元3031室(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小康路6号河湟雅居1号楼3单元3031室不动产的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乐都区碾伯镇小康路6号河湟雅居1号楼3单元3031室,房屋面积;163.26 平方米 ,所在楼层;3 ,总楼层;32,朝向;南北通透,户型;3室2厅2卫,规划用途;住宅。
(注;该不动产暂未办理产权证,后期是否能办理产权请意向竞买人向有关部门咨询)
注意事项;估价对象价值为房屋所有权及其合法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装修价值,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权益。
房屋内所有家具、家用电器、可移动、可拆卸的家具或其他设施设备及所有可移动物品,个人生活用品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如因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无法办理验收、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且税务部门无法收取税费的,本院不负责解决税费问题,事后涉及税费问题需当事人另行诉讼解决。办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如因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房屋的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建筑物按现状进行处置并在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拍卖人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买受人须自行至开发商、房产登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调。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标的物状态确认时间为评估节点时间,买受人应当自行实地勘察标的物是否发生其他变化,标的物更多相关信息,请咨询拍辅机构。
评估价:669203元 起拍价:635743元, 保证金:5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小康路6号河湟雅居1号楼3单元30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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