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永川区灵龙路999号9幢3-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2月24日10时至2022年02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灵龙路999号9幢3-2
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灵龙路999号9幢3-2,所在楼盘名称为“永兆凌云阁”,建筑年代约2020年,房屋建筑面积为94.0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73.27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物外墙涂料,有电梯,有专业物管,标的物入户为防盗门,室内毛坯。 标的物北临红河中路,东临和畅大道,西临灵龙路,南临神龙路、距凌云阁公交站约50米,有117路公交车经过。标的物现空置。
特别说明:1、截止2021年10月31日该标的物物业欠费共计2700元。欠费情况仅供参考,最终金额以物业公司核算实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未了解到水电气欠费情况,最终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现场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公告中展示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请意向买受人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
评估价:59.55万元 保留价:42.6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庆市永川区灵龙路999号9幢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