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景园大道18号金科?东方王府6幢1单元8-2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3月14日10时起至2022年3月15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景园大道18号金科?东方王府6幢1单元8-2号房屋(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物品等)。据产权证记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48.9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31.58平方米(以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抵押查封权利限制;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0年12月21日止;其他详见附件。(本公告之附件,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验核实,本院不作瑕疵担保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景园大道18号金科?东方王府6幢1单元8-2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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